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服务局、白沟新城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若干政策措施》(冀政字〔2019〕13号)文件精神,推动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健康发展,培育更多的创新载体和市场主体,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根据《保定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保科发〔2022〕13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认定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内容 (一)申报条件 符合《保定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内容 申报市级孵化器的单位,按照《保定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附件2)要求准备并装订成册; 申报市级众创空间的单位,按照《保定市众创空间申报书》(附件3)要求准备并装订成册。 二、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含高新区、白沟新城)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申报组织工作。 (二)各县、(市、区)按照《保定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规定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现场考察,结合申报材料及现场考察情况,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汇总,并形成推荐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3年11月20日前,同推荐申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word版及PDF版各一份)一并报送至市科学技术局高新处。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保定市科学技术局高新处 田祖光 0312-3312060 保定市众创空间协会 王 巍 0312-3376005 电子邮箱:bdszckjxh@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