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价专家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协,省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进一步加强与科技领军企业专家的联系服务,建立完善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商请省科协推荐民营科技领军企业高层次专家5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标准
(一)政治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风道德
学风正派,遵守科研伦理,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科研失信等不良记录。专家所在企业无失信记录。
(三)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1.在相关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具有正高级工程技术职称(或相当于正高级工程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敏锐的洞察力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2.至少应满足以下2项条件:
(1)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作为负责人,承担并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等项目。(条件一)
(2)担任企业科技负责人或技术骨干,拥有重要的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转化,在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条件二)
(3)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条件三)
(4)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国防科技奖励获得者(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二名完成人)。(条件四)
(5)担任全国学会(或全国性行业协会)理事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担任省级科协全委会委员以上职务,或在国际学术组织担任高级职务,或在重要学术期刊任职,或为国际(国家)标准的主要完成人。(条件五)
对于科技成果特别突出的企业科技专家,特别是优秀青年专家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优先推荐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青年专家。
2.长期在科研一线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意愿和能力。
二、推荐名额
1. 各设区市科协可分别推荐本地区民营企业科技专家6名。其中,45周岁以下的青年专家原则上不少于3人。
2. 相关省级学会可酌情推荐本领域民营企业科技专家。
三、评审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通过审核的专家进入“中国科协科技人才评价专家库”后,享有如下权利、履行如下义务:
(一)权利
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参与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审工作。获得电子聘书,作为参与中国科协评审工作的“唯一”身份认证和荣誉标识。自愿选择是否参与评审工作。按规定获取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材料。根据有关规定,获取劳务报酬等。
(二)义务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严格履行回避要求,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客观、公正做出判断并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委托他人代评等。
四、有关事项
(一)重点推荐领域
请推荐单位聚焦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开展专家推荐工作。注重推荐新经济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的科技领军企业专家。注重推荐提出或解决重大工程问题,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对行业或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家。关注中小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中的科技专家。
请拓宽渠道推荐专家,同一法人单位的专家原则上不超过2人。对于青年科技人才特别集中的单位,可协商适当增加推荐名额。
(二)推荐工作标准
推荐单位应坚持政治标准、学风道德、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把入口关。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专家人事关系应在企业及所属企业,在企业兼职的科研人员不作为推荐人选。推荐单位应事先征得专家本人同意,方可推荐。推荐单位和专家应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原则上不推荐涉密领域专家。
(三)推荐工作流程
推荐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各推荐单位遴选确定拟推荐专家后,填写《民营科技领军企业高层次专家推荐人选信息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文件于11月29日前发至邮箱:jskxzrb@163.com后,联系省科协组织人事部领取“推荐码”,发放给推荐人选。
2. 专家本人登录“中国科协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login),实名注册后(需要通过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的三要素验证),在“评价专家征集”项目中,在线进行诚信承诺,填写个人简要信息、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等有关内容,填写“推荐码”,在线完成提交。曾使用过系统的专家无需重复注册,请通过“手机短信”或“账号密码”方式直接登录系统。请于2023年12月5日前线上提交至省科协。
3. 省科协研究后,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四)联系方式
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 系 人:宋红群 宰俊
联系电话:(025)83625032 83625037
附件:民营科技领军企业高层次专家推荐人选信息登记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