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有关项目榜单挂榜及动员人才揭榜的通知
市国资委、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深汕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有关项目榜单挂榜及动员人才揭榜的通知》,现将相关产业领域经征集和论证亟待解决的项目榜单公开挂榜,请组织本单位、本辖区、本企业人才“揭榜挂帅”攻关关键技术,推动企业进一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人才揭榜设置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2类项目。榜单挂榜项目涉及汽车制造及零部件、高端装备、新材料、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碳达峰碳中和、新型储能等6个专业领域、216个专业领域榜单,其中,领军人才38个、青年拔尖人才178个;此外,综合设人才方向的青年拔尖人才榜单1个。
二、揭榜条件要求及保障政策
(一)条件要求
榜单由个人依托企业申报揭榜,或者由多人组织团队依托1家牵头企业联合申报揭榜。团队联合申报揭榜的,应在揭榜时明确团队带头人为揭榜人(仅限1人),团队中非揭榜人不纳入揭榜支持范围;团队中应具有来自依托申报企业以外的力量,明确团队成员参与揭榜的现有条件,包括所具有的项目经验、支撑能力、已有成果、团队成员拥有合作基础等情况,并自行妥善协商揭榜后的权利义务、收益分配及合同签订等事宜。
1.领军人才
领军人才应在制造业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较高技术造诣、较突出知名度,具备精深的专业水平和领导能力,统筹牵头重大工程项目,取得重要创新成果,为企业解决了生产变革创新、技术改造升级、成果运用转化和推广中的关键问题,在相关产业领域打破国外垄断或者突破原有技术限制,支撑产业实现整体转型升级,为推动产业链向高端跃升做出重要贡献。
2.青年拔尖人才
青年拔尖人才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在同行业内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具备较全面的科学素养、工程理论基础或数字化工作能力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从事的专业技术领域内具有较突出发展潜力,能够扎根生产一线取得突出业绩或者在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展技术革新和产品改良方面有受到行业认可的专项成果,对产业发展具有突出推动作用。
3.其他条件
(1)揭榜人应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敢为人先,不存在个人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等方面违规情况。承担国家及省级相关科研项目被动终止、结题验收不合格,以及违背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等情况的,不得揭榜。
(2)揭榜人应于2022年1月1日前在粤全职工作,成功揭榜后需继续全职在粤工作3年以上且直至项目榜单完成。港澳地区人才、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才,2022年1月1日前在粤全职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也可参加揭榜。
(3)揭榜人应长期从事工程技术一线工作(包括一线研发、带领团队完成重大项目等),具备较突出的行业从业经历、承担或参与重大项目经历等资质条件,在行业(领域)内拥有良好声誉,实绩成果具有示范作用。
(4)严格落实有关项目不重复支持原则。揭榜人及揭榜团队成员不得同时申报其他省人才专项,国家级人才和仍在支持期内的省级人才不得申报。依托企业、揭榜团队应当对揭榜人才、揭榜团队成员全面核查把关,杜绝重复申报或重复支持情况,发现揭榜团队成员属于不得重复支持原则限制范围的,应协调作团队除名处理。揭榜人才和揭榜团队成员,均应明确知悉且遵守不得重复支持原则,如实报告本人有关情况。
(5)优先支持在粤全职工作的港澳地区人才以负责人身份揭榜,鼓励支持粤港澳三地人才“组团式”揭榜。
(6)加强对粤东粤西粤北企业和人才的支持力度,立足区域协调发展,结合产业均衡发展布局需要,支持人才依托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申报揭榜,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参与团队揭榜;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以负责人身份揭榜予以优先支持,鼓励支持珠三角地区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跨地区、跨单位组成产学研合作团队联合揭榜。
(二)资助及保障政策
一次性给予成功揭榜人一定额度的生活补贴。成功揭榜人可按规定申领优粤卡,享受我省有关保障政策。成功揭榜人所在企业享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政策支持。
三、揭榜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揭榜申报流程
1.揭榜申请人填写揭榜申报书,提出榜单项目技术解决方案。揭榜申请人认真阅读和对照揭榜条件要求、申报书填表须知,按要求规范填写《揭榜申报书》(附件1),提出揭榜项目的技术解决方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对本人有关情况进行自查并书面承诺符合申报相关要求和承担不实承诺的责任。自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思想品德、科研诚信、科研伦理、违法罪、竞业禁止、知识产权、重复申报等情况。申报材料不得含涉密信息。
上述《揭榜申报书》、佐证材料、书面承诺书等申报材料,由揭榜申请人于11月10日(星期五)前提交依托揭榜申报企业。
2.依托揭榜申报企业审核。揭榜申请人所依托揭榜申报企业,应明确可以为揭榜申请人提供的资源配套等,并对揭榜申请人政治、品行、背景、能力素质等情况及申报材料的一致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把关,准确核查揭榜申请人或团队思想政治、个人品德、知识产权、科研诚信、安全背景等情况,形成《形式审查意见表》(与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联系获取,附件7)、《风险评估报告》(附件3),并在揭榜人提交的《揭榜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原件未盖章或复印件的佐证材料)上加盖公章。
上述申报企业《形式审查意见表》、《风险评估报告》和揭榜人提交的《揭榜申报书》、佐证材料、书面承诺书等揭榜申报材料,由依托揭榜申报企业于11月13日(星期一)前提交市国资委、前海管理局或所在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见附件7)审核。
3.有关单位和部门受理审核材料。市国资委、前海管理局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并汇总本单位、本辖区依托揭榜申报企业提交的揭榜申报材料,于11月15日(星期三)上午下班前,将本单位、本辖区审核通过的揭榜申报材料、《推荐申报汇总表》提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汇总。
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报送材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全市揭榜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报市委组织部门同意加盖公章后,于11月17日(星期五)将我市推荐报告、《推荐汇总表》(附件8)和揭榜申报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抄袭、涉密等内容,如存在相关问题,由揭榜人及依托企业承担有关责任。
2.每位揭榜申请人的申报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材料3份,电子版通过光盘提交。其中,《揭榜申报书》、《技术解决方案》应同时提交纸质盖章版3份(合订胶装)和可编辑电子版,附件佐证材料提交盖章扫描电子版(统一采用PDF格式)及纸质材料1份(单独胶装)。
3.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每位揭榜申请人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含《揭榜申报书》、《技术解决方案》和附件佐证材料等)应汇总建立1个文件夹,文件夹以“揭榜人姓名+证件号后4位+揭榜项目行业领域”规则命名。其中,《揭榜申报书》以“揭榜人姓名+证件号后4位+申报书”规则命名;《技术解决方案》以“揭榜人姓名+证件号后4位+技术解决方案”命名;佐证材料以“揭榜人姓名+证件号后4位+佐证材料”命名,并将每个附件分别对应佐证材料清单(附件2)命名形成单个PDF文件后,统一压缩为zip或rar格式。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宣传动员。市国资委、前海管理局及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参照我局工作形式完整公开挂榜(榜单见附件4、5、6),并按照工作要求,配合做好挂榜、揭榜相关工作;要主动对接本单位、本辖区相关领域重点企业,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人才“揭榜挂帅”。各有关企业请结合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技术攻关和业务发展需求,踊跃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及团队参与揭榜。
(二)加强审核把关。相关单位要对揭榜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科研诚信、科研伦理、违法犯罪、竞业禁止、知识产权、重复申报等不适合揭榜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把关,要按照有关规定,坚决防止串通控榜、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对存在违规现象的责任主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揭榜申报书
2.附件佐证材料清单
3.风险评估报告(模板)
4.项目榜单汇总表(领军人才)
5.项目榜单汇总表(青年拔尖人才)
6.项目榜单内容
7.工作人员联系表
8.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周博、杨振、梁锦兰,电话:88101499、88101559、88128674)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