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泰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和企业首席技师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全省人社系统人才工作推进会精神,着力扩大人才工作开放度、提升人才政策精准度,以人才高质量引领就业高质量、发展高质量。根据《泰州市“千名蓝领精英培育工程”实施意见》(泰人才办〔2014〕15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继续开展泰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和企业首席技师评选工作。现就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泰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一)申报条件
我市企事业单位中,以高精机械加工、传统技艺传承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由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和技能带头人领办或创办,配备一批技术技能骨干为助手,共同组建成立的技能工作室。其领办(创办)人应具有技师以上(含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获得市级以上“技术能手”“企业首席技师”“技能状元”“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泰州工匠”等荣誉称号。同时工作室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创新创优方面。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取得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利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用于实际生产与经营,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开发研制或创作有价值的新产品、新作品、新工艺等。
2.技术攻关方面。在科研、生产中攻克技术难关;对技术难题进行技术会诊,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和使用上取得突破。
3.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使科技发明、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4.授艺带徒方面。为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作出突出贡献;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明显成果;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
5.传统工艺传承方面。积极挖掘传统工艺,大力进行传承、宣传等,或在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取得实效。
(二)申报材料
1.《泰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1),并由申报单位、所在市(区)人社局分别签署意见。申报单位为市直单位的,直接由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即可。
2.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领办(创办)人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学历证书、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
4.工作室领办(创办)人和成员在创新创优、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授艺带徒、传统工艺传承等方面取得的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获奖证书、出版物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复印材料。
二、泰州市企业首席技师
(一)申报条件
在我市各类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具有技师以上(含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绝招绝技,本企业高度认可,能够带领团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重大安全隐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2.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成果,或创造过先进操作法,提高劳动生产率,对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
3.在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4.发挥培训带徒作用,培训学员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或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人所在企业填写《泰州市企业首席技师推荐表》(详见附件2),并由申报单位、所在市(区)人社局分别签署意见。申报单位为市直单位的,报市人社局审核。
2.候选人综合材料。需提供2000字左右的候选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介绍的事迹材料。
3.证明材料。申报人身份证、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反映申报人技术技能水平、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1.各市(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坚持从严从优的推荐标准,认真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要深入企业、院校广泛宣传对高技能人才的相关政策支持措施,把优秀技能人才纳入我市高技能人才库,各地推荐申报名额见附表5。
2.各市(区)、各单位推荐材料要客观、公正、详实,单位及个人经征信和公安部门核查推荐人选后出具的结果和证明材料,并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对推荐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在申报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申报市技能人才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省技能人才项目和乡土人才重点项目。
3.请市(区)抓紧组织开展申报和推荐工作,申报表一式三份,《企业首席技师基本情况简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基本情况简介》由各市(区)汇报加盖公章各一份,其他上报材料须装订成册(申报表不需装订),并于11月13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档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联系人:范栩弘,井晓冬联系电话:0523-86606513、0523-86606511。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