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下达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公示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3〕28号),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将拟下达的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字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 示 期: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23日
联系电话:010-82261655、82262608
传 真:010-82260922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