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2023年度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信局、发改委(发改局),生态科技新城经发局:
为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扎实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度申报认定工作,客观反映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状况,现就2023年度工业战新企业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经对接统计部门,即日起开始申报,11月20日截止。
二、申报对象
分类开展组织申报工作:
(1)新增战新标识的在库工业企业:已在库、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的工业企业,即有产品或服务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2)新入库的战新工业企业:新达规模以上工业标准,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业企业,即有产品或服务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该考核指标为省、市高质量考核重点工作考评指标,一直列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新入库战新企业及其产值将影响今明两年“工业战新占比”考评指标。
2、强化联动。各地要建立“区县—乡镇”“发改—统计—工信”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布署,形成工作合力。
3、抓好申报。认真梳排本地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的企业,重点企业逐户对接,对需提交的材料细化辅导,确保符合目录的企业“应统尽统”,做到“颗粒归仓”。
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