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市联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市联合资助项目组织工作的通知》(苏科资发〔2023〕187号)已经发布,现就我市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按照苏科资发〔2023〕187号文(见附件)要求,认真组织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市联合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协助申报主体对照申报资格条件、申报资料要求进行填报,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2、项目由苏州市科技局、县(市)科技局,以及苏州工业园区科创委、苏州高新区科技局审查并推荐申报。部省属普通本科高校项目申报由各高校负责审核并自主推荐。
3、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包括系统自动生成的《项目附件审查表》)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须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同时需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进行网上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原则上不予退回重报。申报有关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联系人:赵阳、喻梦伊,联系电话:025-85485966、025-85485897。
4、项目申报纸质材料报送地点为苏州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979号303室,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或身份证)。
5、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12:00(周六),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12:00(周一),逾期不予受理。
6、苏州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联系人:乔彦,联系电话:0512-65233149、18012780259。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