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苏州市工业大数据服务商的通知
为加强工业大数据服务商培育力度和服务供给能力,加快构建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根据《苏州市培育工业大数据服务商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指导意见》,我局组织开展首批工业大数据服务商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一)具有与开展数据要素登记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专职工业数据要素登记人员;
(二)诚信守法,重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依据经营能力、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成长性竞争力四个维度综合评估,将服务商划分为五个星级。
二、 申报材料
(一)《苏州市工业大数据服务商申请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法人资格文书复印件,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三)上一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四)工业数据要素登记专业技术资质证书;
(五)授权专利与软著证明材料;
(六)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三、申报流程
(一)机构申报。意向机构登录苏州市信息化项目申报管理平台(http://124.126.76.244/)下载苏州市工业大数据服务商申请表模板进行填报,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按要求在申请表真实性声明处签字盖章,于11月8日(星期三)前通过平台提交电子版申请表(PDF)。
(二)系统填报:请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 选择 “关于遴选苏州市工业大数据服务商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1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烦请意向申报企业尽早填报,如因递交过晚导致的材料无法修改补充,后果自负。
五、咨询方式
66686972、670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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