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公开征求《光明区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为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和“双改”示范重大历史机遇,深入贯彻《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和《深圳光明科学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加快提升光明科学城创新策源能力,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和高新产业融合发展,把光明区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入融合的科研经济先行地,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结合实际,牵头编制了《光明区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根据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2年7月28日——2022年8月30日。
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反馈,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馈方式如下:
(一)信函反馈:请将书面意见或建议寄送至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局,邮编:518000,联系人:赵工,联系方式:0755-23245713,信封上需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
(二)电子邮件反馈:请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邮箱kcjfzk@szgm.gov.cn,邮件主题需标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联系人:赵工,联系方式:0755-23245713。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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