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
各区属预算单位、区政府采购中心、各社会代理机构:
为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按照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决定在我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并提出以下要求:
各预算单位要充分认识营商环境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落实,对于适宜采用全流程电子化的公开招标项目应当全部实施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对于2023年年底前开展全流程电子化的单位,将在区政府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
区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应积极落实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工作,按照北京市预算一体化中全流程电子交易相关要求,保障线上评审专用场所,配备必要的操作硬件设备,熟练掌握电子交易平台中各参与主体的操作流程,健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管理制度,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确保全流程电子化顺利开展。
各社会代理机构应配合采购人做好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开展,具备硬件条件的可积极推荐使用全流程电子化;不具备条件的,也可借用其他具备条件的场所开展。同时,建立完善全流程电子化的实施流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应依法依规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开展采购活动,评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且清晰可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5年。
(联系人:盛洁68877196 沈伟68877304)
北京市石景山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