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关于公开遴选北京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为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把握产业转型升级和变换发展赛道机遇,培育跨界融合、协同共生的新业态,以聚焦前沿、促进融合为重点,突出高端领域、关键环节,在信息产业领域扶持壮大一批优质品牌企业和特色产业集群,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拟联合社会资本组建设立北京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引导基金现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简介
基金目标规模为100亿元,引导基金认缴出资不超过30亿元。基金围绕国家及北京市信息产业战略性布局开展直接股权投资,重点投向产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和信创、北斗、互联网3.0等领域。
二、管理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原则上在北京市注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对本基金认缴出资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二)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三)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能够为被投企业提供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四)管理团队稳定,并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管理业绩、至少主导过3个股权投资成功退出案例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
(五)有与本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匹配的项目储备;
(六)有与本基金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承担社会资本的募集;
(七)具有较强的退出管理能力,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基金退出;
(八)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被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三、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报机构应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详见附件)前往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管理公司)申领《北京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请申报机构按照《申报指南》及附件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附有关证明。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17:00,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截止时间另行公告。
请申报机构在受理时间截止前将申报材料(含纸质及电子材料)提交至引导基金管理公司。相关联系信息如下: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35号北楼10层
邮编:100033
联系人及电话:
1.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崔岳 010-55578182
2.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孙成运13269407005;李梦尧18614040409
监督电话:010-56766220
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的格式、数量和形式递交申报材料的均不予受理。后续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将按程序组织开展资料审核、两阶段评审、尽职调查等遴选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机构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机构,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二)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对本次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报名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