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征集2023年淮北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淮北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淮科〔2023〕15号)和《2023年度淮北市科技重大项目“揭榜挂帅”类项目实施方案》,现启动2023年“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请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需求领域
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布局,聚焦新能源、新材料和高端智能制造领域,重点支持精细化工、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等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征集对象和条件
(一)征集对象
项目需求征集对象为发榜方,应为在淮北市行政区域内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在我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二)征集条件
发榜方(即项目需求申报单位)和主持人等除应符合《淮北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淮科〔2023〕15号)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需求应为聚焦制约产业或企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重大公益性共性技术以及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农业物资技术装备等,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2.项目需求应包含明确的成果形式、技术指标、预期完成时限、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且尚未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
3.发榜方不得存在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或至申报截止日期三年内有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的情况。
4.发榜方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或超过3%,有能力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投入和配套条件,保证项目完成后能率先在企业推广应用。
5.发榜方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工作程序
1.自主申报。各申报单位按照项目指南支持方向自主申报,并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于10月7日前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提交至单位所在地的县(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
2.审核推荐。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对所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报单位开展实地查看,提出推荐报告。于10月13日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推荐报告》、《项目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各归口管理业务科室,同时报送电子版发至邮箱2441807385@qq.com。
3.榜单发布。市科技局对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推荐的项目需求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论证,择优遴选出影响力大、公益性强、应用面广的项目需求,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后,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榜,招引揭榜单位。
四、申报材料
发榜方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报《淮北市2023年度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申报书》。
2.发榜方2022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或超过3%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企业2022年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中研发费用为准,如企业有资本化费用须另附证明;统计部门数据做重要参考)。
3.提供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2022年新成立的单位,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及研发费用明细账。
4.科研诚信承诺书,通过“信用安徽”网站获取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作为项目申报的信用证明材料。
五、组织推荐
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组织项目的征集工作,开展项目凝练和初审,上报组织项目凝练推荐的情况说明。
六、支持方式
1.对成功对接揭榜并经评审予以立项的项目,由市财政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项目研发总投入30%、最高500万元/项配套支持。
2.市财政支持资金、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和使用管理等,按照《淮北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3.市财政资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发榜单位支付给揭榜单位的资金总额以及申报市支持资金额度。
4.项目发榜单位给揭榜单位的首次资金拨付证明作为市财政支持资金拨付的凭证之一。
七、其它要求
1.对项目申报书中约定发明专利授权数量的申报单位在立项评审中予以加分。
2.发榜方提出的项目需求材料须真实、有效,所在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信用存在问题的,取消项目需求评审资格,依规对发榜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资配科 周雪 方国庆 3884160
淮北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