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贵州省第八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申报的通知
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各区(市、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市国资委、市大数据局,市属各高校,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贵州省第八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黔科通〔2023〕22号)要求,现在贵阳贵安范围内组织开展贵州省第八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要求
(一)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内容为第八批贵州省“十”层次、“百”层次、“千”层次创新型人才(具体条件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1.各层次人才申报年龄计算截止至2023年10月9日。
2.申请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全职人员;全职在黔工作1年以上(2022年1月1日<含>前),年度考核合格且将持续在贵阳贵安工作不少于5年。
3.申请人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须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劳资关系的工作单位申报。在读研究生、离退休科研人员、单位兼职或挂职人员不得申报。
4.截止2023年10月9日18时申请人主持有到期未验收(含申请延期到期)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含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建设计划)的,不得申报。
5.申请人为尚在培养期内的百层次人才,不得申报“十”层次人才;尚在培养期内或其获资助项目未验收的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不得申报“十”层次、“百”层次人才;已经入选省级以上更高层次人才计划(工程)或已获得省政府特殊津贴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省属事业单位和省属本科院校及其附属医院、中央在黔事业单位中的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报“千”层次人才;本年度已申报或入选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人员,不接受申报;厅级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以及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接受申报。
6.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十”、“百”层次人才可经所在单位推荐申报,也可经专家推荐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申报。“十”层次人才申报对象可由本领域 1 名院士或 2 名以上管理期内省管 I 类专家(原省核心专家)联名推荐;“百”层次人才申报对象可由本领域 2名以上管理期内省管 II 类专家(原省管专家)或国家有关人才计划入选专家联名推荐。同一专家推荐不得超过 2 人。申报时,申请人将经推荐专家本人签字的联名推荐函上传至项目管理系统。
7.为鼓励在筑央企、省属企业为贵阳贵安科技创新做贡献,在贵阳贵安的央企、省属企业下属的独立法人机构科研人员也可通过贵阳市进行推荐。
8.其它详细申报要求请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和流程
(一)申报时间
因归口管理部门需对推荐项目进行审查,与市委组织部确定推荐培养对象,因此贵阳贵安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6日17:00,逾期不再进行推荐。
为避免因短时间内大量集中申报导致管理系统运行变慢影响申报效率,请各申报单位和项目申请人提前完成网上申报。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实行网上申报,须通过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申报,同时将纸质版申报资料报送至属地区县科技管理部门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2.用人单位推荐。申请人须在本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党委(党组)出具推荐意见须上传至管理系统。申请人所在单位若未设立纪检部门或党委(党组)的,可以单位名义出具推荐意见上传。
3.主管部门把关。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各区(市、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做好宣传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对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把关推荐,于9月26日12:00前向市科技局出具推荐函。(推荐函需包含:对推荐人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核查情况、申报类别、推荐意见)
市属各高校,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市国资委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把关,以单位名义于9月26日12:00前向市科技局出具推荐函。(推荐函需包含:对推荐人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核查情况、申报类别、推荐意见)
市科技局对贵阳市、各区(市、县、开发区)两级用人单位和人才申报材料进行把关,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推荐至省科技厅。
三、培养方式
(一)对通过贵阳市推荐入选“十”层次、“百”层次人才培养对象,由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在5年培养期内分别给予每人150万元、100万元培养引导经费资助;同时,贵阳贵安在5年培养期内根据省级资金资助额度给予1:1匹配资助。
(二)对通过贵阳市推荐入选的“千”层次人才培养对象,5年培养期内给予每人10万元的培养引导经费资助,其中贵阳贵安给予5万元资助,其余部分由依托单位承担。
(三)贵阳贵安资助资金按照用人单位属地由贵阳市或贵安新区拨付。
四、其他事项
1.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计划“千”层次人才贵阳市(含贵安新区)推荐名额为50人,高新技术企业和有研发投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研人员占我市推荐人选比重不少于50%,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对企业科研人员实行单独评审。请各行业主管部门鼓励行业企业积极申报,做好企业科研人员申报引导工作。
2.已入选市管专家、贵阳市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计划等市级人才计划的申请人,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3.政策咨询: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处(科技人才处)陈俊庆,0851-87989108 ;在线系统填报技术咨询:省科技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0851-85817379。
贵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