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局关于调整“京彩·绿色”消费券政策适用商品范围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消费券政策,贯彻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国家部委近期发布的《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关于促进家居消费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助力重点区域灾后重建,增加“京彩·绿色”消费券适用商品类别,进一步满足消费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调整并增加消费券适用商品至62类。包含手机、床上用品、笔记本电脑、无人机、平板电脑、自行车、显示器、空气净化器、沙发、床、洗碗机、电视机、空调、电冰箱、台式电脑、洗衣机、热水器、微波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具、电饭锅、打印机、投影机、电风扇、坐便器、净水机、淋浴器、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盖、吸尘器、洗地机、新风系统、照明系统、电烤箱、电吹风、电动牙刷、翻译器、学习机、按摩器、美容器、网络盒子、音箱、智能门锁、跑步机、床垫、橱柜、衣柜、书柜、鞋柜、餐桌椅、书桌椅、茶几、体脂秤、智能晾衣机、智能升降桌、耳机、理疗仪、手环、智能手表、智能眼镜、自行车配件、骑行穿戴设备。
二、手机厂商应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智能手机绿色设计相关评审或项目验收,手机产品符合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限量要求,且经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品牌和型号。
三、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台式电脑、显示器、电视机、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其中燃气壁挂炉需满足一级能效)、微波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具、电饭锅、打印机、投影机、电风扇等16类产品须在中国能效标识网备案且达到二级能效及以上等级。
四、洗碗机、坐便器、净水机、淋浴器等4类产品须在中国水效标识网备案且达到二级水效及以上等级。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发放“京彩·绿色”消费券的通知》(京商消促字〔2023〕16号)中相关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市商务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