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级重点实验室中期绩效评价的通知
各辖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532”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基础研究,夯实科技自立自强根基,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常州市第十三批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常科发〔2022〕13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重点实验室中期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2年立项的17家市级重点实验室(见附件1)。
二、评价材料
《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申请书》(见附件2)。
三、评价工作安排
1.材料上报。各参评重点实验室按照要求提交《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申请书》。
2.审核评价。对照承担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对中期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择优给予支持。
四、相关要求
1.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评价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8月),要确保书面材料与网上材料的一致性。
(1)登陆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点击“企事业单位入口”链接,登陆“常州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点击右侧“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选择“中期评估待处理”模块,填写中期绩效表单并上传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时间9月18日17:00。
(2)书面评价材料《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申请书》需等系统审核通过后导出,统一使用A4纸打印(带水印版),盖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送至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科技项目服务科(常州市广化街1号金谷大厦9楼910室科技项目服务科,联系人:黄浩艳0519-88105072、李章林0519-88119160)。书面材料申报截止时间9月20日17:00。
2.请各实验室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实事求是提交评价材料,由各承担单位对评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五、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产学研合作处:高志伟,85681559。
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常云志:88101386。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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