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深圳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1号)、《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76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3〕12号)、《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银发〔2023〕42号)有关精神,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范围,吸引和培育更多合格境外投资者来深聚集投资,助力深圳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建设。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各相关部门,起草了《深圳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发送至pevc@shenzhen.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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