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人民医院退回《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经费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医院:
我局于2019年与贵单位签订了《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合同编号:2019AF10602,以下简称“合同”),由贵单位承担“区域性多学科协作老年髋部骨折绿色通道建设研究”课题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我局已经向贵单位拨付项目经费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根据贵单位的结题申请,经专家组结题审查并出具的验收证书(编号:柳科验字〔2023〕33号),贵单位不通过验收,实际合规支出项目经费人民币贰仟贰佰元(¥2200元),结余科技经费肆拾玖万柒仟捌佰元(¥497800元)。根据《柳州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柳政规〔2017〕11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及《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办法》(柳科规〔2021〕1号)第四十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项目不通过结题验收的,结余经费应当退回,贵单位应当退回我局项目经费人民币肆拾玖万柒仟捌佰元(¥497800元)。
请贵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内,将上述款项退回至我局以下银行账号:
户名: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柳东支行
账号:45050162004500000887
如贵单位未在本通知的期限内退回款项的,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决定。
联系人:胡兵,电话:0772-2623551
特此催告。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