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交通运输部标准规范研究制(修)订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铁路局综合司、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国家邮政局办公室,交通运输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计量技术委员会,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为做好2024年度交通运输部标准规范研究制(修)订经费项目(工程标准项目除外,以下简称标准经费项目)立项工作,现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紧密结合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重点工作,聚焦行业发展急需,突出重点,强化落实《交通运输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及《综合交通运输标准体系 (2022 年)》《交通运输安全应急标准体系(2022年)》《绿色交通标准体系(2022年)》《交通运输智慧物流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确定的建设任务,优化完善交通运输各专业领域标准体系,支撑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目标落实,服务行业管理和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交通运输标准预算项目申报应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机关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二)申请2024年度交通运输标准预算项目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交通运输标准化项目研究经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且承担的部标准制修订项目无滞后(按申报截止日期计算)。同一年度每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主持2项以上项目(含在研项目)。往年标准经费项目后评估的成效作为参考依据。
(三)交通运输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计量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信息表见附件1)作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本领域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注重发挥项目对本领域标准体系建设的支撑作用。部内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作为推荐单位,按照申报原则,组织项目申报单位准备项目申报材料。
(四)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于2023年9月25日前报推荐单位,并在交通运输标准化信息系统(http://jtst.mot.gov.cn/)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支撑材料(格式见附件2—4,其中制修订类项目需提交标准草案。标准草案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研究类项目需提交研究大纲。支撑类项目需提交实施计划)。
(五)项目推荐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推荐项目,并按重要性进行排序,各标委会于2023年10月16日前提交推荐材料,部内司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于 2023 年10月11日前提交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5,含电子版)。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部科技司 付熙,电话:010-65292100(兼传真);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电子邮箱:fuxi@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3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