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
县(市、区)工科局、科创中心、运城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发展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引导科技人才服务运城高质量发展,拟实施“科技副总”项目,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度运城市“科技副总”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科技副总是指从省内外高校(包括高职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选聘到运城市企业兼任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研发副总、技术总监、研发总监、技术中心主任、研发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等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市内相关企业可以申报科技副总岗位,每家企业申报岗位数量不限。一名科研人员只能申报服务一家企业。
二、资格条件
(一)申报科技副总岗位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运城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企业(不含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创办、入股的企业)。
2.申报企业应当具有下列资质之一:企业为国家或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企业法人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等。
3.申报企业与有聘用意向的科研人员、科研人员所在单位需签订合作协议。
4.优先支持围绕我市先进装备制造、精品钢、新材料等“415”十大工业产业集群开展技术服务。
(二)申报科技副总岗位的人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优良的作风学风;
2.身心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所在单位为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
三、有关待遇
(一)企业为科技副总提供相应科研经费与科研条件;
(二)科技副总承担的科研任务优先获得相应类别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
(三)科技副总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市级、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柔性引进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各项支持举措。
四、申报要求
请各县(市、区)工科局或科创中心、经开区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运城市科技副总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ckjjkgk@163.com,并将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合作协议(已签订合作协议可提供扫描件)报送至科管科。
联系人及电话:王聪 8711213
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