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专利微导航项目拟支持企业名单公示
各有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扶持政策及分配方案等事项的通知》(辽知发〔2022〕8号)、《支持各市开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指南》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于8月2日至17日期间,公开征集我市有意愿实施专利微导航项目的企业,截止报名时间,共有2家企业报名。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申报材料,党组会评审,拟确定支持丹东奥龙射线仪器集团有限公司、丹东蓝天环保锅炉制造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开展实施专利微导航项目。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公示期间对拟支持企业如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富嘉 电话:2802933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