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全市有关企业科研诚信等级拟评定A级的公示
根据《银川市科研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银科规发〔2022〕3号)有关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经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宁夏、信用银川公开记录比对,拟对“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平台)”运营企业、近3年获得“自治区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33家企业科研诚信等级评定为“A”级。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4日—9月11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定等级有异议的,请及时以书面或来访形式向市科技局创新体系建设科或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反映。
如未有异议,公示期满后评定结果生效,对上述科研诚信单位给予正向激励。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联系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 6889307市科技局创新体系建设科 6888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