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4部门《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推荐、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审核、国家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推荐下列3家单位和11名同志为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一、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
1.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平湖市总工会
3.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惠工服务中心
二、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
1.薛卫东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劳动关系处一级调研员
2.顾鸣远 金华市职工服务中心副主任
3.许书安 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劳动关系处处长
4.余悦虹 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劳动关系处副处长
5.薛飞历 湖州市人力社保局劳动关系处副处长
6.陈连金 衢州市人力社保局劳动关系与仲裁信访处处长
7.郭凯舟 舟山市人力社保局劳动关系处处长
8.李茂宏 象山县人力社保局副局级干部
9.任柏桦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10.苏 阳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监察仲裁科科长
11.谢灵伟 台州市人力社保局监察执法处副处长
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3年9月5日至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省人力社保厅劳动关系处 电话:0571-87053063
通讯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
邮政编码:310025
浙江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