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前期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争创工作,拟建立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储备库,将省级创新平台布局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需求有机结合,围绕我市优势特色领域,组织遴选储备一批高水平、高能级的产业创新平台,对纳入储备库的平台加强指导和培育,打造省工程研究中心后备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要求
详见市发改委关于开展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前期储备工作的通知(附件4)
二、入库流程
1.各申报单位需认真对照《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附件1储备条件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单位报送至所在地主管部门。市属以上高校、科研院所、央企驻苏单位一律通过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可指导相关单位通过属地申报。除高校,科研院所外,其他主体原则上只得申报一家储备平台。
2.各申报单位9月11日17:00前:
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 “2023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前期储备平台申报”,下载模板基本情况表填写上传(附件2),附件上传储备平台申报数据表(附件3)。
平台申报数据表(附件3)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递交园区企服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
三、联系方式
园区企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许老师 67068015
陈老师 67068216
园区科创委:
刘老师 66681655
邹老师 66681681
技术支持:
园区征集系统 400 8696 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