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贸易高质量资金奖励的公示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22〕46号)、《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苏园商(〔2022〕4号)政策文件,经企业申报、审计核查、信用审查等必要程序后,园区商务局拟对苏州芯未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进行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5日至9月11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园区商务局)
联系电话: 66680938
联系地址: 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9楼东
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园区商务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