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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度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发展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崂山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创新委员会,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51号)和《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工信字〔2022〕90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制定了《2024年度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发展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实施。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政策申报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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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度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发展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有关基本条件

1.本申报指南所称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园区位于崂山区株洲路中段区域,以青银高速以东,株洲路以北(含国家虚拟现实制造业创新中心),科苑经七路与新和路以西,北与李沧区相邻区域为四至边界。

2.本申报指南所称虚拟现实企业是指在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区内注册,依法设立并通过园区管理机构认定的从事虚拟现实终端设备及零部件、外围设备等生产制造,虚拟现实软件开发、内容制作和应用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

3.本申报指南所称园区管理机构是指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或崂山区政府指定的机构。

二、申报项目

(一)虚拟现实产业补链强链项目

1.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是2022年9月16日以后注册成立的虚拟现实企业;

(2)申报项目为申报主体在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内首次投资建设项目,取得了发展改革等部门出具的新建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申报时已竣工投产并实现产品销售;

(3)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具体以项目竣工投产专项审计报告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准)。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是指生产厂房、设备等投资金额。设备投资包括生产设备(不含生产软件)、生产辅助设备、研发和检测设备等投资,且单台设备投资额不低于1万元,二手设备不予补助;

(4)设备投资额指申报主体在2022年9月16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购置设备的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且在上述申报期内项目已竣工投产;

(5)申报项目投资方向符合《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补链强链关键零部件投资导向目录》。

2.支持标准

对园区内新设立的关键零部件独立法人企业首次投资建设项目,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竣工投产后按照设备投资的20%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3.申报材料

(1)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补链强链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1,在线填写并上传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pdf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新建项目备案(核准)文件;

(4)项目竣工投产专项审计报告,含项目竣工投产日期、固定资产投资额及明细表、是否首次备案投资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首批次产品销售发票;

(5)设备投资明细表及设备的购置合同、增值税发票和付款凭证。其中进口设备需提供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附件1-2,明细表同时上传excel文件和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的pdf文件。发票扫描顺序需与明细表顺序一致);

(6)符合《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补链强链关键零部件投资导向目录》证明材料;

(7)企业为虚拟现实整机企业配套情况说明;

(8)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

(二)虚拟现实企业上规模项目

1.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是2022年9月16日以后注册成立的虚拟现实企业;

(2)申报主体已纳入统计部门的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

(3)申报主体2022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

2.支持标准

对新入驻园区的虚拟现实企业,且纳统(纳入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的企业)的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实施晋档补差。

3.申报材料

(1)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在线填写并上传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pdf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申报年度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

(三)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项目

1.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是2022年9月16日以后注册成立的虚拟现实企业;

(2)申报的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需以推广虚拟现实行业应用为目的,面向社会公众或行业用户开放,应具有体验模式多样性、体验技术创新性等特点,体验中心运营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应用虚拟现实等相关设备不少于50台(套),应用虚拟现实等相关设备形成的体验类型不少于10种,具备承担100人以上规模集中体验或演示的能力;

(3)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建设方案已经园区管理机构备案;

(4)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是2022年9月16日以后,在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区内开工建设,项目申报期内已建成并开展运营活动;

(5)实际投入费用(不含基建投资)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服务器、计算机、虚拟现实整机及配套、其他沉浸式及交互式体验设备、网络通信等设备购置费用,解决方案的开发、采购费用,场所设计费用等。费用发票(不含增值税)开票日期须在2022年9月16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

2.支持标准

园区内新建设的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按照实际投入费用(不含基建投资)的50%,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

3.申报材料

(1)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3,在线填写并上传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pdf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建设方案;

(4)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建设运营情况说明,主要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体验中心建设基本情况、开工及竣工时间,体验设备、解决方案、体验类型,体验中心运营情况、接待能力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5)体验中心实际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含实际投入费用明细表及支出费用(不含基建投资)合同、增值税发票、付款凭证;

(6)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http://zccx.qingdao.gov.cn)注册,进入“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发展预算资金项目”申报页面,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于9月15日(星期五)前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报送至崂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或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并按区级审核部门的要求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

(二)区市审核。崂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虚拟现实产业补链强链项目、虚拟现实企业上规模项目中的制造业以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项目初审工作,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负责虚拟现实企业上规模项目中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项目、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项目的初审工作。区级审核部门按照实施细则、申报指南,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项目查重、失信惩戒、是否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情况等进行审核,查询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中国执行公开网、青岛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平台;就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征求生态环境、节能、公安和法院等单位意见,并将审核结果函告同级财政部门。

(三)区市推荐。区级审核部门于9月22日(星期五)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初审意见表、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中心(市南区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9层,联系电话:85886628),电子版同步报送。同时,区级审核部门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将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至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中心。

(四)市级审核。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中心负责汇总区级审核部门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并进行完整性审核,同步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完成线上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或聘请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项目查重,核定奖补企业和奖补额度。

四、相关要求

(一)崂山区相关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好项目申报,做好初审审核和材料报送工作。

(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积极配合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及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做好现场核查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原始资料。对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青岛市环境信用黑名单等失信惩戒对象目录,或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取消政策性资金扶持。

(三)申报企业如获得政策支持,应自觉接受工信、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四)未尽事宜,以《关于印发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工信字〔2022〕90号)、《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查重管理操作规程》(青工信字〔2021〕27号)等文件为准。

政策通平台技术支持热线:85017188;政策咨询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产业处85913370,崂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88998793(制造业)、88999176(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产业组织部88999981。

附件下载
附件5:区市初审意见表.xlsx(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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