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内管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年度考核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办公会议决议落实和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政策法规研究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评估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审批执法监督工作,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决定撤销工作;负责局复议、诉讼、依申请公开工作;负责局法制宣传、培训、普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牵头组织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政务服务指导处)。负责研究提出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政策措施,提出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意见;负责清理规范涉审中介服务、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和“3550”改革,承担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区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区政务服务行为,协调和指导各功能区、各镇街道、政务服务工作。
三、市场准入审批处。负责权限内的各类(不含外商投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负责股权出质登记工作;负责所辖区域权限范围内登记注册业务指导;按职责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负责登记注册信息分析工作;负责拟订各类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核发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市场准入类进驻事项的流程再造、联合办理、跟踪服务等工作;承办上级部门委托授权的市场准入类事项。调查研究私营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承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的相关工作。
四、投资建设审批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负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负责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负责区权限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审批工作;负责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招标的核准;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许可;负责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确因地质等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负责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防护的设计审查;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负责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负责权限内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负责限额以下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承办上级部门委托授权的投资建设类事项。
负责区级投资建设类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和工作人员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核、管理和调整工作;指导协调投资建设类进驻事项的流程再造、联合办理、跟踪服务工作;负责投资建设类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推进和深化。
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五、社会事务审批处。负责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与登记;负责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审批;负责华侨回国来江苏省定居审批;负责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负责幼儿园设立审批;负责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负责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负责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审批;负责出林区木材运输证核发;负责权限内林木采伐许可;负责权限内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负责兽药经营许可;负责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条件认定;负责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负责有关农业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核发;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认定;负责养殖权的许可;负责水产苗种生产许可、生产许可证续期;负责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格许可;负责权限内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负责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负责再生育许可;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负责权限内公共场所(不含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负责权限内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负责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审批;负责权限内电影制片单位和发行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以及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负责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许可;负责权限内举办营业演出活动许可;负责内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许可;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许可;负责权限内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许可;负责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负责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宗教用品准印证核发;负责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登记。承办上级部门委托授权的社会事务类事项。
负责区级社会事务类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和工作人员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核、管理和调整工作;指导协调社会事务类进驻事项的流程再造、联合办理、跟踪服务工作;负责社会事务类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推进和深化。
六、综合业务处(督查处、信息处)。负责区级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牵头负责区级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和工作人员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核、管理和调整工作;负责综合窗口事项的集中办理工作;负责业务事项维护和业务数据汇总、统计工作;牵头协调负责进驻事项的流程再造、联合办理、跟踪服务和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推进和深化工作;牵头局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牵头负责三级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负责局内部管理制度的督查落实;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效能督查、综合绩效考核和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局信访、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对象的投诉处置工作;负责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做好区“政风行风热线”运行工作。
负责区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拟订局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局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局信息化教育、培训和日常维护保障工作;负责对全区政务服务运行数据的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统筹协调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