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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们按照《北京市202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中的企业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发证日期打印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请你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的部署要求,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不断改进服务,促进你市高新技术企业使康发展,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函复。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 )2020年12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关于北京市202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