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申报重点
一、申报对象
绿色低碳发展技术路线图、市县规划设计技术、既有城市住区及工业区功能提升、工业建筑环境保障与节能、智能结构体系、立式工业建筑体系。
二、申报条件
1.本项目指南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3年;
2.对于企业牵头应用示范类和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类任务,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3.对典型应用示范类项目,要充分发挥地方和市场作用,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要求;
4.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6个,所含单位数不超过15家;
5.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有义务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项目示范鼓励在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区域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