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重点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及丰台区产业、技术政策;
(2)技术含量较高,技术创新性较强;
(3)项目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较强的市场发展前景;
(4)无知识产权纠纷;
(5)依法成立一年以上,在丰台区域内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6)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7)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8)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9)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10)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二、支持政策
无偿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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