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专项申报重点
一、申报对象
(1)引才原则:注重与通州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需求相一致,注重人才的层次和研发技术的先进性,注重项目产业化的可行性和市场前景,为优化我区经济结构、实现产业高级化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2)引才重点: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以及科技服务业等十个重点发展的高精尖产业领域,引进取得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重点引进大数据、网络安全、人工智能、智慧城市、医药健康及节能环保、科技服务业等领域的团队;
(3)引才类别:引进团队分“技术研发产业化”和“应用基础研究”两类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团队基本条件
申报团队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有特色鲜明的核心研究方向和明确的研究目标,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2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项目入选者等全职来通州工作年龄可放宽至70周岁(194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团队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人员组成,与国内外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稳定合作3年以上,学术水平在专业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4.技术研发产业化团队应具有成功的项目产业化经验,申报项目有样机或产品检测报告等;
5.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全部由通州区外引进,即首次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均应在通州区外工作。团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合同,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从印发入选名单之日起算)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如已签订正式合同,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间应在2016年1月1日之后;
6.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引进后需在通州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其中,团队须至少有3人全职在通州工作,为团队带头人及第一、二核心成员;其余核心成员可选择全职或平均每年兼职在通州工作3个月以上,优先支持所有成员全职在通州工作的团队;
7.“创新药物领域”临床前研究申报团队须基本完成中试生产工艺研究,并建立质量标准,基本完成初步药效学和安全性评价,作用机理比较明确,并在2年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药物临床试验申请;临床研究项目申报团队研究品种须已申请(以获得申请受理号为准)或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临床试验批件。
(二)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用人单位在通州区依法注册(申报截止之日前完成全部注册手续)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用人单位是企业的,需年产值超过1亿元或具有较好的成长性、拥有的核心技术已产业化并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前景);
2.创新团队也可自主在我区注册成立公司作为申报主体,并自筹资金解决项目研发和产业化有关问题;
3.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申报截止之日前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万元;
4.区内高等院校、公共创新平台或新型研发机构等。
(三)协作单位基本条件
协作单位须为在通州区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以下条件:
1.最多不超过1家企事业单位(包括区内高等院校、公共创新平台或新型研发机构);
2.与申报单位签有相关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协议,明确项目任务目标落实、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
三、支持政策
对创新团队引进工作实行奖励制度,对于引进A类团队的,给予引进责任主体2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于引进B类团队的,给予引进责任主体1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于引进C类团队的,给予引进责任主体50万元的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