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重点
一、申报范围
已入选下列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内:
(一)中组部“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或“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二)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四)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六)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
二、申报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二)聚焦十大高精尖产业,重点支持研究方向属于人工智能、医药健康、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精尖产业重点领域或前沿交叉领域,从事技术创新,有独特的科研方法或思路,发展潜力较大;
(三)推荐的项目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实用性,研究成果对我市高精尖产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并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四)被推荐人应是单位重点培养对象,具有国际视野,较好的外语口语水平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对有访学经历、国际合作经验较为丰富的,予以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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