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国际创新资源项目认证申报条件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分三类: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社会组织、创业服务机构;
(2)项目所申报费用需在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
(3)请在申报期内登录中关村管委会官网:http://www.zgc.gov.cn/ 点击在线系统,进入国际化发展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申报基本材料》提交等待审核,审核成功后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向受托机构报送材料。
二、申报支持方向
(1)支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项目,包括沿线国家科技园区建设、共建科技示范基地;
(2)支持集聚国际高端创新资源项目,包括国际研发合作、境外设立分支机构;
(3)支持申报单位落实承担国家或北京市重点国际交流任务,参加境外展会、开展科技方面的人员交流合作、组织海外专家建言献策等国际交流活动。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节选).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