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安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公示
我局于2023年5月11日起至2023年6月9日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和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公示栏公开征集《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安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4条。我局对反馈意见进行了综合研究,解释1条,不采纳3条,并对不采纳的意见提出了不采纳的理由。
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规定,经认真研究,现将征集的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向社会公众予以公布。具体情况如下: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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