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开展“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双十佳”)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开展“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双十佳”)征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3〕367号, 以下简称 《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要求的单位积极申报,按要求填报《最佳节能技术推荐书》(附件1)或《最佳节能实践推荐书》(附件2),于2023年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刻盘)报送至我委绿色发展处(市民中心C区3119室),逾期不予接收。
我委将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请各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指导,推动本辖区、本领域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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