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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临汾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局(中心),临汾经济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市“两会”精神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一流创新生态,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按照《临汾市科技计划(专项)管理办法(试行)》(临政办发〔2018〕2号),现将2023年度临汾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2023年度科技计划为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平台基地和人才专项、软科学研究计划四大类。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临汾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开展科研活动的基础,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人才、技术装备、配套资金筹措等条件以及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责权利清晰。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4.同一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部门进行申报,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5.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新意识、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信誉,必须是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在职或聘用的科研人员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

  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在研或逾期未验收的项目,不予支持。

  6.申报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的项目须在“山西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kj15331.com)和“临汾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http://linfen.trmchina.com)登记备案,并提供登记编码截图。

  7.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2年。

  8.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平台基地和人才专项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基本材料

  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四、申报程序、时间和受理方式

  1.2023年度临汾市科技计划项目采取纸质材料申报形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涉密项目按有关保密要求执行。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有关材料和附件简装成册一式三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项目申报组织单位,由组织单位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7月20日前集中报送至各有关科室。项目申报单位和组织部门要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组织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2.业务受理单位和联系电话:见各计划申报指南。

  3.山西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临汾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咨询电话:

  临汾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李俊 曹乃文  0357-2100309

  临汾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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