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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

  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有关市大数据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战略部署,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协同发展,推进新产品、新标准、新模式的应用推广,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11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为主题,围绕典型产品、典型应用、典型服务模式等方向,申报一批优秀典型案例,挖掘推广行业广泛认可、企业现实应用的产品案例,为更多地方和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路径参考(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其联合体等,应在山西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二)推荐单位。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有关市大数据局。

  (三)申报条件。对于已列入前期同类型典型案例的不可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填写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书,经推荐单位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以正式文件提交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具体地址附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并按程序提交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评审。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典型案例名单。

  (三)公示。对拟支持的典型案例名单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四)推广。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组织开展宣传推广活动。

  四、进度安排

  (一)2023年6月15日前,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有关市大数据局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推荐案例。

  (二)2023年6月30日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申报案例进行审核,提交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2023年8月31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评审。

  (四)2023年9月30日前,确定拟支持的典型案例名单,根据实际情况,分批予以公示。

  (五)2024年3月31日前,组织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持续深化行业应用,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生态。

  五、报送方式

  各推荐单位请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案例申报书(一式三份)、案例推荐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详见附件7)和电子版光盘,以正式文件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信息化处  李刚瑛、延娜

  联系电话:0351-3040995、3046229

  联系地址:太原唐槐园区龙盛街15号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科技孵化基地1号楼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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