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第四届河南省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四届河南省专利奖我市参评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将《关于评选第四届河南省专利奖的通知》(豫知〔2023〕21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
(一)申报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申报个人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经常居住地的专利权人。
(二)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三)专利权有效、稳定,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也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四)专利已经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符合国家和河南省的产业及环保政策。
(五)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六)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和河南省专利奖。
(七)同一申报单位或申报个人的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
二、参评方式
我市企业推荐单位统一填报: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参评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包括申报书(附件2)、附件,装订成册。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1份,内容与纸质版完全一致,制成一个独立文件夹,以专利号命名(例如ZL20121002****.*),内部存放申报书、附件。
1.申报书为WORD文档(请勿更改格式),以“专利号+申报书”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申报书)。
2.附件为营业执照、专利证书、专利授权公告文本等支撑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以“专利号+附件”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附件)。
(三)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1份(附件3)。
四、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动员、认真组织推荐。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3年7月20日之前报至洛龙区政和路18号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15室,电子版需提前发送至lyzscqcjk@126.com(联系人:李俊婷,联系电话:63196139)。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