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山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23〕60号),为做好朔州市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分三批受理,第一批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5日,第二批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5日,第三批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20日,过时不受理。受理时间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的时间为准。
二、申请材料报送
(一)申请企业按省科技厅通知要求,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准备好装订成册的纸质申请资料,联系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报备登记后,将高企认定纸质申请材料一正两副(正本原件一套,封面表明原件字样)报送至朔州市科学技术局前沿科,同时自留1份书面申请材料存档备查。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在申报日期截止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公章的《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省高企认定通知附件3)报送朔州市科学技术局前沿科。
(三)朔州市科学技术局组织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对营业收入50万元(含)以下,职工人数5人(含)以下,知识产权全部是当年的,材料中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存疑的以及被投诉举报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如实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情况表》(省高企认定通知附件1),并汇总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省高企认定通知附件2)。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企业应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选择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企业要认真查询中介机构相关资质及信用等情况,确保所聘用的中介机构符合相关条件,出具的报告符合省科技厅通知要求。
(二)为保障沟通顺畅,企业提交申请资料的人员和联系人必须为本企业的在职全职人员,不是本企业的在职全职人员的不予推荐,如遇变动,应及时与朔州市科学技术局前沿科和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联系更改。
(三)为保障企业应享尽享高企培育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要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并根据《朔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管理办法》纳入高企培育库。
(四)2020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企证书编号以GR2020开头),其三年资格有效期已到,今年应重新申请认定,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高企资格。
(五)朔州市科技局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与高企认定和政策奖补落实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任何单位及个人也不得以市科技局名义从事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偿服务,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市科技局无关。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省科技厅和朔州市科技局。
(五)参与高新技术企业组织推荐的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廉政工作纪律及省科技管理人员“十不准”有关规定。
四、联系方式
朔州市科技局前沿科:
联 系 人:邵文 马骏
联系电话:13663694662 13934911665
地 址:朔州市府西街朔州市人民政府302室
朔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