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之形式审查
在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过程中,形式审查是评价工作的首要环节。这一环节主要针对企业提交的贯标绩效评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以确保所有文件齐全、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形式审查的目的是快速筛选出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为后续的文件审核和现场评审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严格的形式审查,可以有效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和效率,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已完成标准文件贯彻实施的企业,自愿申请贯标绩效评价的,应向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交贯标绩效评价申请书及有关材料,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委托的绩效评价机构进行形式审查。
一、形式审查材料清单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简介及内部机构设置情况(500 字左右);
(四)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相关成文信息。
二、形式审查内容和标准
(一)申请材料的完整性。
企业是否按照上述材料清单提交相应材料。
(二)申请材料的形式规范性。
1. 申请书填写是否充分;
2. 企业名称(包括曾用名),法人代表、管理者代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是否正确填写;
3. 企业知识产权手册、程序文件是否有签字、盖章、受控标识等相关记录;
4. 内部审核记录、管理评审记录是否有相关责任人签字。
三、形式审查结果的处理
(一)申请材料有瑕疵的,绩效评价机构应当通知企业补正:
1. 材料不完整的,企业应在 5 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材料;
2. 材料存在形式缺陷的,企业应在 5 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有效材料。
(二)形式审查通过的,绩效评价机构开展文件审核。
(三)申请材料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形式审查,绩效评价机构告知其不予通过的理由;企业需整改并运行 3 个月后,才可再次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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