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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奖申报条件及评奖办法

  中国专利奖申报条件及评奖办法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规范中国专利奖的申报和评审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程序。申报条件明确了参评专利必须具备的资格,如专利权的有效性、专利权人的同意、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等。评奖办法则详细阐述了评审的组织、评价指标、推荐及评审程序、异议处理、授奖等关键环节。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鼓励和表彰在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本文将对中国专利奖的申报条件及评奖办法进行详细解读,帮助企业了解如何准备申报材料,提高申报成功率。

中国专利奖申报条件及评奖办法

  中国专利奖的申报条件及评奖办法如下:

  中国专利奖申报条件

  1. 专利授权: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

  2. 专利权有效: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 全体专利权人同意: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 未获奖: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 同一专利权人参评项目限制: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

  1. 奖项设置: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2. 评审组织: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批准和授奖等工作。

  3. 评价指标及权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评价指标包括专利质量(25%)、技术先进性(25%)、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外观设计专利的评价指标包括专利质量(25%)、设计要点及理念的表达(25%)、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

  4. 推荐及评审程序: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采用推荐方式,由地方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等组织推荐。评审办公室负责初审和初评工作,提出预获奖项目名单,报评审委员会审定。评审办公室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评选结果。

  5. 异议处理: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评审办公室提出。评审办公室接收异议材料,成立异议处理小组,形成异议分析材料及处理意见,经评审委员会决定后,将处理意见通知异议方和项目申报人、推荐单位。

  6. 授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根据评选结果公示情况,对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项目予以授奖。联合向获得金奖项目的发明人(设计人)颁发奖牌和证书,向专利权人颁发奖牌;国家知识产权局向获得银奖、优秀奖项目的发明人(设计人)颁发证书,向专利权人颁发奖牌。

  7. 撤奖:对于获奖项目,若发现报送材料不实,且有证据证明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评审办公室提出撤销授奖的意见,经评审委员会批准,撤销授奖并追回奖牌和证书。若获奖项目的专利权被全部无效,授予该专利的中国专利奖伴随该权利宣告无效亦自动撤销。

  请注意,以上具体的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动,企业应当关注最新的政策通知,以确保符合所有相关要求。申报中国专利奖就选华夏泰科,华夏泰科对比与项目申报有关的财务数据、统计数据、技术资料的勾稽关系,确保申报通过率最高;17年申报经验为客户提供保驾护航,解决各种所遇难题,欢迎您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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