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有哪些奖励政策
深圳市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对参与企业而言具有深远的影响,它不仅能够在资金层面为企业的研发和市场推广提供直接支持,还能在政策指导和创新创业环境营造上发挥积极作用,从而加速企业成长和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这一扶持计划的奖励政策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华夏泰科已经对这些信息进行了细致的梳理,现在就让我们来一探究竟。
深圳市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有哪些奖励政策
资助政策细则如下:
资助方式:
实行事后资助机制。
资助(奖励)标准及费用范围:
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工具资助:
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上年度购置的专用EDA软件工具,根据实际支出费用(税前)提供最高20%的资助。
每家企业年度获得的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芯片应用推广奖励:
对集成电路企业自主研发设计的单款芯片,若上年度销售额(已到账)达到500万元以上,按照年度销售到账金额给予最高10%的奖励。
单款芯片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所有提到的销售和到账金额均为税前,且不包括软件销售收入。
合同和发票的日期必须均为当年度。
申报限制:
每个申报主体最多可申报三个项目,其中最多包含两个芯片应用推广奖励项目。
曾经获得芯片应用推广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资金控制:
实际资助额度将受到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总额的限制。
请注意,申报时必须确保所有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且遵守相关政策和规定。如需进一步的指导或帮助,建议联系相关部门或专业顾问获取详细咨询。
深圳市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申报材料
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工具资助项目申报要求
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打印出纸质版申请书(需为原件)。
提供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上公司章程复印件。
附上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提供购买EDA软件工具的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在审计环节提供原件核对。
提供至少一项申报单位获得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复印件。
芯片应用推广奖励项目申报要求:
同样需要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打印出纸质版申请书(需为原件)。
提供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上公司章程复印件。
附上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提供申报奖励芯片对应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复印件,且登记证书中的“布图设计名称”需与芯片名称一致,并在审计环节提供原件核对。
提供芯片销售的合同、货款到账凭证和销售发票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在审计环节提供原件核对。
提供芯片的规格说明书(Datasheet)。
申报材料的一般要求:
所有材料必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印章。
对于多页材料,还需在各页侧边加盖骑缝印章。
材料需准备一式两份。
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
所有非空白页(包括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
材料应装订成册,推荐使用胶装。
请确保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符合上述要求,以保证申报过程的顺利进行。
深圳市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的奖励政策旨在激励和加速集成电路产业的成长,它对于增强产业竞争力、完善产业链条以及推动产业园区建设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计划不仅为集成电路领域的企业提供了资金和政策上的支持,也为整个产业的创新和发展注入了活力。对于有意向申报深圳市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的企业,华夏泰科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作为一家经验丰富的服务机构,华夏泰科已经成功服务超过2万家企业,拥有一支专业的团队,能够提供一对一的指导和一站式的流程化服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