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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和培育入库条件

  中山市一直致力于培育和扶持高新技术企业,以推动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对于志在提升自身创新能力和行业地位的企业来说,了解并满足中山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和培育入库条件是迈向成功的第一步。这些条件不仅涉及企业的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等硬性指标,还包括了组织管理、成长性等多个维度的评估。本文将为您细致梳理这些关键条件,并提供实用的指导和建议,帮助企业顺利通过资质认定和培育入库的审核,从而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红利和支持。接下来,请跟随华夏泰科深入探讨中山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和培育入库的具体条件,为您的企业创新发展之路铺平道路。
中山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和培育入库条件
  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和培育入库的条件如下:
  一、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条件
  1、注册成立时间: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2、知识产权: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技术领域: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科技人员比例: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研发费用占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创新能力评价: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无重大违法记录: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条件
  1、注册成立时间:企业在中山市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2、未获高企认定:企业从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23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不能申请入库)。
  3、计划申报高企:企业计划在3年内申报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无重大违法记录:企业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条件来源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及中山市科学技术局的相关通知。企业需要满足上述所有条件才能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培育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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