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2024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知
昌平区2024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为尚未达标的企业提供成长支持和协助。该平台致力于通过政策扶持和培育活动,帮助企业增强技术创新实力,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享受政策优惠和市场竞争优势。华夏泰科为您提供最新的认定通知和申报指南。
一、进度安排
2024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进行,第二批材料受理时间为:
6月24日--6月28日,申报时间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的时间为准。
二、申报企业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2021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应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年报填报,再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三、认定申报
(一)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选择告知承诺制,打印系统生成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管理系统,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二)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知识产权证书(未选择告知承诺制企业需上传)、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文件(电子版)。
(三)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应报送《认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书面材料。 以及 2021.1-2023.12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单位职工 缴费信息)” 。 下载路径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飘窗,选择社会保险查询服务” 。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左侧胶装成册,在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申请材料(正本)在受理时间段内向主管部门报送,企业自行留存一份材料备查。
四、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申报企业请务必提交《 2024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 》( 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PDF)。
注1:上述两份电子版文件修改为公司名称后,小窗口单独发给群中“区科委-刘志伟”。
注:2:请企业务必下载《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 》进行填报,此表为2024年北京市统一格式,往年旧表不再沿用。
注3:上述两个电子版文件未交的企业无法进行最终统计和评审 。
(二)纸质材料报送:
高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只接受现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报送地址:昌平区超前路9号托管中心二层207室
(三)申报咨询: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