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科资讯
首页 > 泰科资讯 > 申报深圳市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需要哪些材料

申报深圳市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需要哪些材料

  创新型中小企业致力于技术研究开发、产品创新和市场拓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独特技术,并在各自行业内取得了显著成绩。华夏泰科为您提供深圳市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所需的材料清单和详细指南,帮助您顺利完成申报流程。

申报深圳市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需要哪些材料

  深圳市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需要哪些材料

  《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扫描件:在平台上填写后下载打印,由法人代表在声明真实性处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在封面企业名称处加盖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

  2023年12月的社保缴费人数证明:需显示社保缴费人数;如果以合并报表申报,则需提供母公司及子公司的相应证明。

  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可从深圳信用网下载国家标准版。

  主营业务及主导产品情况说明:不超过500字,加盖企业公章。

  2022年度财务数据佐证材料:提供审计报告;如果没有,则提供从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下载的纳税申报表,包括《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

  2023年度财务数据及研发费用佐证材料:提供审计报告;如果没有,则提供纳税申报表,包括《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同时提供《资产负债表》。如果没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则提供《期间费用明细表》;如果审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未显示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则需提供专项说明。

  与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佐证材料: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对于"I类高价值知识产权"和"自主研发的I类知识产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包括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

  其他非必须证明材料:

  a. 近三年内获得的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证明。

  b. 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证明。

  c. 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证明,包括国家部委、省直单位、深圳市认定的技术中心、设计中心、研究中心、实验室,以及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d. 2021年至2023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证明,包括合格机构投资者备案材料、银行到账凭证、出让股权不超过30%的证明。

想要申报申报深圳市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需要哪些材料?

1.您可通过页面在线客服与我们进行沟通
2.您还可以通过400-086-8855与我们电话沟通
在线咨询
快捷入口
服务项目
政策资讯
合作伙伴
专精特新
热门项目
关于我们
企业介绍
企业文化
管理团队
荣誉资质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
服务电话:400-086-8855
服务监督:138-1099-4581
邮箱:hxtkservice@techchn.cn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汉威国际广场二区7号楼8层
微信公众号
微信客服
北京华夏泰科咨询集团有限公司_高新技术企业认定_专精特新认定_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京ICP备17019550号-4 Copyright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