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是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中小企业分级培育管理体系中认定的关键部分。企业一旦获得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认定,便有资格申请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这有助于企业扩大自身优势并享受政府提供的政策优惠。华夏泰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申请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所需的申报材料。
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表格编号101-1)或小型企业基本情况表(表格编号111)。
最新一期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近三年内获得的国家或省级科技奖励证书。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认证证书。
国家或省级研发机构的认证证明。
近三年内新增的股权融资证明文件,包括验资报告、增资协议和银行到账凭证。
2021年和2022年的年度审计报告(需备案)。
知识产权的注册证书。
企业承诺书。
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标准如下:
企业的综合评分需达到60分以上,这其中包括创新能力指标至少20分,成长性指标和专业化指标各自至少15分。此外,企业还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在过去三年中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认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拥有经过官方认定的省部级或更高级别的研发机构。
在近三年内,新增的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际缴纳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