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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材料

  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是企业为提升自身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圳市政府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的重要政策之一。深圳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例如,对于总投资额达到一定金额的技术改造项目,政府会给予资金补贴或贷款贴息等支持;对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技术改造项目,政府还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华夏泰科针对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为您提供政策解读。

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是什么

  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是指企业为实现扩大产能规模、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装备和产品更新换代、低碳绿色环保、节能降耗、安全生产,以及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现有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生产经营管理领域进行改造提升的技术进步投资活动。

  二、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共性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

  共性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申请书》(系统填报,提供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样表详见附表1);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公司因分立而设立的,还应提供分立前后对应公司的注册登记证照及佐证材料或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佐证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免提交);

  (三)申报项目的立项决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实施方案、竣工验收报告(总结报告)等材料(复印件);

  (四)申报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有关合同清单(样表详见附表2中表1,包括各类设备购置和工程建设合同,设备交付凭证、交货单、送货单、验收单任选其一, 纸质合同材料无需提交窗口受理,留待审计环节核对);

  (五)申报项目实际发生的建设费用支出明细及其所对应的票据清单(样表详见附表2中表2,包括增值税发票,进口设备报关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银行支付凭证;发票或报关单及付款的实际发生日期原则上均应当在申报项目的建设期内; 具体发票、付款凭证等佐证纸质材料无需提交窗口受理,留待审计环节核对);

  (六)申报项目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表(备案表已关联电子证照无需提交),及纳统统计报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表,如项目跨多个年度纳统,需提供每年度的206表,复印件);

  (七)申报项目实施年度期间内,申报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八)申报单位实施申报项目的资金来源说明、实施效益情况说明及其佐证材料;

  (九)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完整版)。

  专项申报材料:

  (一)智能化改造项目的专项申报材料:

  1.金砖国家未来网络研究院(中国·深圳)(https://www.bifnc.cn/ptrm.html)出具的或在中国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3mep.cn)公开发布的,处于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等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符合性证书(复印件);

  2.申报项目实施后申报单位实现智能制造的成效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二)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项目的专项申报材料:

  根据申报单位所实施申报项目的改造目标,相应提供经实施申报项目后形成或达到的产能规模、新产品销售额、产品质量、生产效率、人均劳动生产率、就业人员等方面有所提高,以及安全隐患消除、安全生产防范能力提升、安全生产设施建设与配置标准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的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三)技术改造贷款租赁贴息项目的专项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为实施申报项目与在深银行机构或与有资质的在深融资租赁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或设备租赁合同(复印件);

  2.申报单位已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明细清单及相对应的付款凭证等的票据清单,或列明有本金及利息金额的设备租赁还款明细表及所对应的银行付款凭证等票据清单(样表详见附表2中表3,如设备租赁合同没有列明本金及利息具体金额的,则需另行提供融资租赁机构盖章确认的列明本金及利息具体金额的还款明细表);

  3.申报单位实际已获与申报项目相对应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助的通知文件(容缺受理,免提交)。

  三、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不通过的几点原因

  1、项目名称不规范:企业的技改项目名称没有根据项目实际实施内容进行命名,没有直接体现项目建设主要内容,范围过大或过小,或者直接使用扶持计划的名称或企业名称作为申报项目名称。

  2、设备不在设备补贴范畴内:技术改造项目中规定的设备不包括研发室或实验室设备、自制生产设备、区外设备、净化车间、运输车辆、货架、电机、空调、电梯、基建及安装调试费、监控设备、打卡机、设备零配件、出入卡门、除湿设备、未投产设备、模具、二手设备等不属于技改扶持范畴的设备。同时,非信息化用途的软件正版化、制图软件、设计软件等软件也不包括在内。

  3、企业资质不符合要求:申报企业需要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同时,申报的项目所属产业不能属于国家、省、市产业导向目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且申报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4、备案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企业需要依据要求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将项目相关信息提前告知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如果备案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者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信息,都可能导致申报不通过。

  生产经营数据不一致:申报单位提交的生产经营数据应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如果数据不一致,可能会被视为虚假申报,导致申报不通过。

  5、重复申报:同一项目或同一投入不得在市级政府资金中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如果企业已经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了资金支持,再次申报该项目可能会导致不通过。

  以上就是华夏泰科对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的全部介绍,企业申报时要按照政策要求做好充足准备,如果对申报存在疑问,华夏泰科作为专业的申报机构,申报成功率行业领先,上万家成功案例,欢迎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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