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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开始抽查了

  【深圳政务短信平台】重要通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高新火函(2024]114号),开展对我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自查工作,贵司为本次被抽企业,请企业提前准备好如下资料备查:1、申报国高时的全套材料(纸质版本/电子版本均可),2、近三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3、近三年的研发台帐4、抽查近一年的销售合同及发票(主要经营业务情况)5、营业执照副本及变更名称工商变更信息表(如有变更) ;6、近一年的社保清单。[深圳市中小科技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全国高企抽查启动,为做好监督检查的准备工作,特整理分享资料清单,供被抽中的企业积极准备。

  1、检查数量

  按照实地检查企业不得低于高新技术企业数10%的要求,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实地检查。

  2、检查内容及方式

  (1)地市牵头对列入实地检查企业名单的属地企业进行逐户实地检查;

  (2)检查企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企业申请认定材料是否合规并符合认定条件的相关要求,包括:知识产权、技术领域、研发活动、产品(服务)收入、研发费用归集、人员等。

  (3)检查企业生产研发真实性

  企业是否存续并正常从事研发、生产和经营活动,包括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了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的重大变化信息。

  (4)重点检查其中的9%

  省科技厅根据实地检查企业数量的 9%,确定重点检查企业,由省厅组织专家组共同开展实地检查。

  比如广东有高企5万家,检查数量为5000家,重点检查为450家。

  3、检查的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例行核查,并无太大的新意,要说变化就是发文单位从科技部的火炬中心变成了工信部的火炬中心。

  而且工信部发文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的名义发布,不再是“国科火字〔202x〕xxx号”。

  一、检查对象

  2021年度至2023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随机抽取,按照实地检查企业不得低于高新技术企业数10%的要求,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实地检查。

  二、检查材料及要求

  (一)场地证明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实地检查地权属证明资料。提供核查场地租赁合同、自有物业证明或其他可证明场地使用权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如租赁场地,还需提供2023 年1月至今的场地租金支付证明

  (二)当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纸质版。可从申报平台导出申报书正文,并打印一式两份。无统一装订要求。

  2.知识产权清单及证明材料

  (1)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的知识产权:申报系统中上传的知识产权,以清单方式列出并打印一式一份。

  清单中所列明的知识产权与申报系统“有效知识产权汇总表”模块上传的知识产权保持一致。

  清单至少包括知识产权名称、类型、授权号授权日期、获得方式等内容。

  (2)上述清单中所有专利,在申报时使用的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授让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手续合格通知书原件。

  3.科技人员名单及证明材料。

  (1)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科技人员名单及证明资料

  从申报系统“人力资源情况表”模块中导出并打印一式一份,确保和申报系统上传的科技人员名单和附件一致。

  检查组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对企业人员进行检查,如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的个税证明,则由企业进入个税系统,检查组核对数据一致性;

  如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的社保系统,则由企业进入社保申报系统,检查组核对数据一致性。

  (2)提供上述科技人员名单中所有人员,自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一年至今(或离职日)的个税或社保证明。

  例如: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2021年申报时的科技人员名单,同时提供名单中所有人员自 2020年至今(或离职日)的个税或社保证明。

  (3)企业需提前准备好个税或社保系统,确保实地检查时系统运行正常,且可查看近5年数据。

  (4)工资发放明细表:企业在高新技术认定前一年至今每个月会计凭证中,工资发放的会计凭证页和对应的工资发放明细表,请提前找出标识好,以备查阅。

  4.财务数据证明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申报系统上传的财务证明资料纳税申报表、年度审计报告、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专项审计报告、研发费辅助账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证明,必须从系统中导出,并打印一式一份。

  如申报系统仅上传部分研发费辅助账内容,请另外打印该年度完整的研发费辅助账一式一份。

  (2)上述纳税申报表、年度审计报告、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专项审计报告的原件。

  原件中企业签字、盖章需齐全。实地检查人员现场核对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

  (3)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三年的会计凭证原件:实地检查人员根据研发费辅助账抽查相关凭证内容,核实研发费辅助账的符合性。

  申报时不满三年,以实际时间为准。

  (4)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证明中的原件资料,以备查阅。

  5.创新能力证明材料。

  (1)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的证明资料:依次将申报系统中“研发活动情况表”“成果转化”和“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三个模块中上传的附件导出并打印一式一份。

  (2)提供上述附件对应的原件,以备查阅。

  (3)企业自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后,开展研发活动的证明材料,如新采购研发设备、新申请知识产权、新立项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

  三、实地检查收取资料清

  (一)收取资料清单

  1、企业承诺函。

  2、申报系统导出的科技人员名单及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3、申报系统导出的纳税申报表、年度审计报告、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专项审计报告、研发费辅助账,一式一份。

  4、申报系统上传知识产权的清单,一式一份。

  5、实地检查人员认为其他有必要的证明资料或凭证复印件。

  上述所有资料,均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二)其他要求

  1、实地检查人员对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特别是研发场所进行实地检查。

  2、企业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检查当日,建议企业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研发负责人或了解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有关人员在场,以备咨询。如无特殊情况,请企业科研人员在岗,以备咨询。

  4、因承诺函等有关文件需要企业签字并盖章确认,请确保公章在现场检查场地,且可被取到使用。

  四、企业如何准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降低取消认定风险

  企业准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要求:

  1. 了解认定条件:企业首先需要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成立年限、知识产权所有权、技术领域范围、科技人员比例、研发费用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比例等。

  2. 自我评估:企业应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估,确保满足所有条件。

  3. 准备申请材料:企业需要准备一系列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 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 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

  - 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4. 注册登记:企业需要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注册登记,并提交认定申请。

  5. 专家评审:认定机构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6. 审查认定:认定机构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并提出认定意见。

  7. 公示和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认定企业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将予以备案,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8. 年度报告:获得认定后,企业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的发展情况报表。

  9. 监督管理:企业应注意,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会建立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机制,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10. 注意截止日期:不同省份和自治区可能有不同的申报截止日期和批次,企业需要根据当地科技部门的通知确定申报时间。

  企业在准备过程中应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避免提供虚假材料,因为一旦被发现,可能会导致认定资格的取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准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一个复杂且要求严格的流程,企业应当仔细阅读相关指引和办法,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机构的协助,以确保顺利完成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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