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所需条件是什么
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是一系列专注于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的组织,它们通常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政府机构设立,旨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这些机构具备先进的研究设备、专业的技术团队和灵活的运营机制,能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华夏泰科为你带来详细的申报条件。
申报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所需条件是什么
设立主体与运营要求:由高校和科研机构、知名科学家、海外高层次人才或创新团队以及苏州本地的领军企业共同设立。机构已实际运营超过半年,办公和科研场所均位于苏州。
服务核心:机构以技术研发服务为主营业务,不涉足市场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
资金投入:在建设期内,新增投资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其中至少有一半的资金用于研发活动。
设施与设备:机构拥有进行研究、试验和服务所需的必要条件和设施。建设期结束时,机构自行购买的、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由财政资金购买并委托机构管理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人才与研发能力:机构拥有结构合理、稳定的人才团队和较强的研发能力。其中,持有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固定研发人员占总职工人数的比例超过30%。
研发服务收入:在建设期内,面向社会的研发服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且该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对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有什么支持政策?
1.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期支持:对于新建的创新型研发机构,根据其创新能力、投资规模以及地方政府的投入等因素,苏州市政府将实施ABC分类管理策略。A类建设项目将获得最高1000万元的联动资金支持,以促进其快速发展。建设期通常不超过三年。此类资助主要用于研发平台的构建、仪器设备的采购、项目研发以及研发人员的经费等关键领域。
2.新型研发机构持续发展激励:为了鼓励和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的持续成长,对于建设期满的机构,苏州市政府将根据其发展状况及上一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情况,提供最高20%的财政补助。每年对单个机构的最高补助额度可达500万元。具体的补助政策和标准将依据当年的政策文件进行确定。
苏州市政府通过提供资金支持、政策优惠等措施,鼓励这些机构的建设和发展,以促进地区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科技实力的提升。更多内容可以咨询华夏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