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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专精特新专项补贴政策

  深圳市坪山区专精特新专项补贴是一项旨在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的政策措施。坪山区政府通过这项补贴,旨在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优化。华夏泰科为你带来详细资讯。

深圳市坪山区专精特新专项补贴政策

  一、政策内容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广东省、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获不同级别认定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对获得奖励后获更高级别认定的,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3〕1号)

  (二)《深圳市坪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深坪府办规〔2023〕2号)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本条政策资助的单位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申报主体原则上是在坪山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是指注册地、统计地及纳税地均在坪山区的独立法人企业;2.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履行统计数据和纳税申报义务。

  (二)申报主体可不受工业企业的限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条政策不予资助:

  1.近三年因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两年在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劳动关系领域受到过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且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未按要求整改的;或在各相关领域受到暂扣许可证书、吊销许可证、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3.被司法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且被列入坪山区不良经营主体名单并在影9响期内的;

  4.在申报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谎报企业信息,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

  5.同一事项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资助的;6.被列入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企业社保缴费人数在5人以下的(不含5人);

  8.企业同一申报年度资助总额低于1万元的,专项资金政策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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