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条件是什么
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是一项关键的战略举措,旨在通过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转型。该计划紧密围绕广东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聚焦于那些对地区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科技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精心策划和实施一系列研发项目,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致力于解决制约地区发展的科技瓶颈问题,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华夏泰科为你带来详细的申报条件。
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条件是什么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包括企业、科研机构、高校、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项目牵头单位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并优选合作伙伴,原则上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6家。
项目牵头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任务。对于企业或国家、省实验室牵头的项目,将优先予以支持。
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编制经费预算,按实申报,并符合指南要求。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企业牵头的项目,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非企业牵头的项目,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鼓励项目所在地市联合资助。在财政资金分配上,牵头单位原则上应获得最大份额。
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单位不受在研项目数的限制,但不鼓励同一团队或单位分散力量。原则上,同一团队在申报同一专项时,只允许牵头1项或参与1项;同一法人单位牵头及参与的项目不超过3项。
项目负责人应发挥统筹领导作用,实质性参与项目实施,避免仅挂名。
项目内容必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和技术指标。申报单位应对材料真实性负责,落实相关要求,加强对材料审核,杜绝虚假。申报单位和负责人需签署真实性承诺函。项目立项后,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得修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单位不得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负责人有3项以上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或逾期1年未结题(部分项目除外)
负责人有未验收结题的省级重大科技专项或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在省级财政资金审计检查中发现重大违规
通过变换课题名称多头或重复申报同一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已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获得立项
省内单位项目未获科技主管部门推荐
有科研严重失信记录或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申报项目应符合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条件,涉及的科研和医疗活动须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资质: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广东省注册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能够承担并完成研发任务。
项目团队与人才:申报项目应组建一支稳定、专业的团队,成员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和高技术水平。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学术造诣和管理能力,能领导团队开展研发。
研发方向与技术路径:项目应针对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科技需求,提出创新、前瞻、实用的研发方案,明确技术路径和实施计划,确保达成研发目标。
预期成果与效益:项目应明确预期成果和效益,涵盖技术突破、产品创新、专利申请、论文发表等,分析对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和市场潜力。
经费预算与使用:单位应制定详尽的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确保研发资金的合理、高效使用。政府资金主要用于研发,不得用于非研发支出。
合作与协同:鼓励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单位应积极与产业链相关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共同推进研发任务。
申报材料准备:单位需按要求提交完备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研发计划、预算方案、团队成员履历等。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符合格式和标准要求。